湖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环保环评备案)专题
文章来源:湖南蓝绿发布时间:2019-05-17访问次数:
环保登记备案流程图
湖南环评登记表公示系统 湖南环评登记表备案系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的有关规定,自2017年起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实施备案制管理,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相关要求,对规定只要做登记表的项目实施网上备案的形式,就是常说的“环保备案登记”, 建设单位首先应当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登录网上湖南环保备案登记系统, 在网上备案系统注册真实信息,在线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同时,应当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
湖南环评登记表公示系统链接:http://202.103.114.13:8901/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
湖南环评登记表备案系统链接:http://202.103.114.13:8901/REG/
备案登记流程:
一是进入登记系统时,需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可根据情况选择是单位、个人进行注册;
二是备案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
三是系统生成备案号后,单位、个人自行打印表单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备查;
四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备案后,同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公示"系统里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需保密的项目除外)。
建设单位在进行环保备案登记时应当注意:
(一)认真查阅、核对《名录》,确认其备案的建设项目属于按照《名录》规定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回执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收到建设单位环境影响登记表的证明,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打印留存其填报的备案回执。
(三)建设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建设项目建成并投入生产运营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再次办理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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