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工业集中区酒店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20-05-13访问次数:
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的新晃工业集中区酒店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新晃工业集中区酒店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晃财采计[2020]025号
3、采购代理编号:湘睿采招字(2020)017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新晃工业集中区酒店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
1
290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4350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2月-2020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2月-2020年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需在公告期间内)
7、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会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为 2020年5月2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晃县通达路125号财政局食堂正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佘先生
电话:15274588333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5367586973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217号(原市司法局大院内)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新晃工业集中区酒店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晃财采计[2020]025号
3、采购代理编号:湘睿采招字(2020)017号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代理服务收费最高限价
01
新晃工业集中区酒店塘集中式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一体化设备采购
详见采购文件
1
290000.00
详见采购文件
4350元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2月-2020年4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2020年2月-2020年4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上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需在公告期间内)
7、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019年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财会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资信证明);
8、提供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为 2020年5月20日17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晃县通达路125号财政局食堂正对面)。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佘先生
电话:15274588333
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睿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5367586973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217号(原市司法局大院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