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做节能专篇的三大门槛
文章来源:发布时间:2014-06-22访问次数: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规划委的相关规定,湖南省房地产开发项目只要进入了下述的三大门槛的其中之一,就必须做节能专篇: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项目;
(二)建筑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居住建筑项目;
(三)其它年耗能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的项目。
凡属于节能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编制独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专篇。
节能专篇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概况;
(二)项目所在地能源供应条件;
(三)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
(四)项目能源消耗种类、数量及能源使用分布情况;
(五)项目节能措施及效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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